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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1424-04-01-532240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主要涉及福岭村、文葵村、五联村、楼光村、长江村、里江村、低坑村、福龙村、双福村、福华村、完塘村等行政村。

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单位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实施农用地整治 3934 亩,包括小田并大田 3750 亩,垦造水田 184 亩;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 24 亩;构树规模化种植 926 亩。

注:本项目具体实施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人派发的任务书 和开工指令执行,建设规模存在调整的可能,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调整,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 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环境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竣工图审核等。

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143.54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资质:

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1.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下(1)或(2)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1.3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 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 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312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单位。)(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全国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如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单位。)(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具体以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认定)。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62318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625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625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625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625830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五华县穗花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新兴街120号

招标人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23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百花洲益民大厦五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0753-2288865

招标监督机构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53-443316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发布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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