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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2025-2026年度县城(一、二期)、镇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华县2025-2026年度县城(一、二期)、镇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24ZC060-7008001

项目名称:五华县2025-2026年度县城(一、二期)、镇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五华县2025-2026年度县城(一、二期)、镇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3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五华县2025-2026年度县城(一、二期)、镇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38,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原件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五华县2025-2026年度县城(一、二期)、镇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五华县2025-2026年度县城(一、二期)、镇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具有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益民大厦五楼(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益民大厦五楼(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有关事项提醒: (1)由供应商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2)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大厅”,并留意办理相关流程、事项。 (3)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流程、事项,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按照云平台系统要求及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须知有关条款执行。

7,供应商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时,请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不全或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联系方式:0753-432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梅州市梅江二路32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

联系方式:0753-2288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话:0753-2288865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发布时间: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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