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县韩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善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1422-17-01-89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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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大埔县韩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善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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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大埔县韩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善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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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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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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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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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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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入河排污口治理工程。针对大埔县中心城区域现状在实验室检测水质超标的 14 个入河排污口(排水口)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增设 1.8 公里截污管网等,并对各排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建设,设立标识标牌、测流装置与视频监控系统 14套。 (2)污水管网空白区填补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消除古城、城西、城东、城北等片区污水管网空白区,新建 DN300-800 污水管网,总长约 15km。 (3)现状管网更新改造(缺陷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结合已进行检测的既有污水管网建设短板及普遍存在错混接问题进行系统改造,优先对主干排水管网中的 406 处 III、IV 级缺陷进行修复改造和错混接改造。 (4)内涝点治理工程。采用“一点一策”原则对万川路等问题突出的 6 处内涝点进行治理,新建DN600-DN1500 排水管网总长约 3 km,消除逢雨必涝问题,采购应急排涝物资和泵车一批。 (5)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工程。为有效提升大埔县再生水利用率,拟从污水处理厂出水总口处新增取水泵站(1.0 万 m³/d),并新增一条再生水管道至大埔大道,管道全长约 4.0 公里,管径为 DN200-DN400,并在沿途增设若干取水点,以保障市政绿化浇洒等用水需求。 (6)大埔县城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完善排水设施 GIS 信息库,增设内涝水位、污水主干水质、管网流量压力等在线感知设备一套,实现内涝和排水设施异常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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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项目区域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及整体设计效果把控等阶段的内容,编制报建方案及电子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等。投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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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为 70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25个日历天; 设计服务期:4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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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621300.00元。(勘察费2235800.00元、设计费4385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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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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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2.项目负责人要求: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相关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自2024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5.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设计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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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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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31日1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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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日8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2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4月2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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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日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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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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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内环西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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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5533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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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2号百花洲益民大厦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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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3-2288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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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5539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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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大埔县韩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善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2025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相应内容和盖章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大埔县韩江流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善及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 3 月 31 日 18:00 时止 |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 月 / 日 /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 月 / 日8:45-9:30 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 月 / 日 8:30 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 年 3 月 23 日 18:00 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5 年 4 月 2 日 8:30 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25 年 4 月 2 日 8:30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5年 4 月 2 日 8:45 时至 9:30 时止 |
定标时间 |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